過去,廚房消防相關系統主要是針對廚房建筑物本身進行提前預知報警的,像最為常見的煙感、溫感探測器報警,以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者可燃氣體滅火系統等。要知道,廚房火災大多是因為灶臺用火失控,進而引燃煙罩和排煙管道內的油垢,從而引發難以撲救的大火。所以,廚房的熱廚加工設備,比如 “廚灶、集油煙罩、排煙管道”,就成了廚房內需要重點保護的對象。而針對廚房中灶臺加工設備進行局部保護的滅火系統,就是 “廚房設備自動滅火系統”。
那么,是不是所有廚房都得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呢?
經查閱,以下這些規范并未要求廚房設置相關的自動滅火設施: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 - 95 (2001 年版)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 - 95 (1997 年版)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45 - 82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 - 87 (2001 修訂本)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 - 87 (1995 修訂本)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TJ16 - 74
《建筑設計規范》1955 版
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 2006 中,開始對自動滅火系統設置的場所做出了明確規定,具體如下:第 8.5.8 條規定,公共建筑中營業面積大于 500 平方米的餐飲場所,其烹飪操作間的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宜設置自動滅火裝置,而且要在燃氣或燃油管道上設置緊急事故自動切斷裝置。在 2006 版的《建規》里,面積為公建大于 500 平方米的餐飲場所相應部位需要設置自動滅火設施,可以采用廚房設備細水霧滅火系統。
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 2014 第 8.3.11 條,餐廳建筑面積大于 1000 平方米的餐館或食堂,其烹飪操作間的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應設置自動滅火裝置,并應在燃氣或燃油管道上設置與自動滅火裝置聯動的自動切斷裝置。食品工業加工場所內有明火作業或高溫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設置自動滅火裝置。從這些條文能夠分析出,是否需要設置廚房設備自動滅火裝置和場所的使用性質以及面積存在一定關系。
從該條文說明中可以知道,廚房火災是常見的建筑火災類型之一。廚房火災主要出現在灶臺操作部位及其排煙道。從試驗情況來看,廚房的爐灶或排煙道部位一旦著火,火勢發展迅速,而且常規滅火設施撲救后容易復燃,煙道內的火撲救難度也比較大。根據國外近 40 年的應用歷史,在這個部位采用自動滅火裝置滅火,效果很不錯。
目前,國內外相關產品在國內市場都有銷售,不同產品之間的性能差異較大。所以,在設計時要注意選用能自動探測、自動滅火動作,且在滅火前能自動切斷燃料供應、有防復燃功能,并且滅火效能(一般以保護面積為參考指標)較高的產品,同時要求必須在排煙管道內設置噴頭。有關裝置的設計、安裝以及技術方面的情況可以執行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廚房設備滅火裝置技術規程》CECS 233 的規定。
以上是 2014 年版《建規》的要求。這里的餐廳是指餐館、食堂中的就餐部分,建筑面積大于 1000 平方米是指餐廳總的營業面積。
查閱《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 2014 (2018 年版),其規定和 2014 版一致。
同時,四川地方標準《廚房設備細水霧滅火系統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DB51/T592 - 2006 規范也提到了廚房滅火設施的設置。
綜上所述,《建規》2006 版和 2014 及 2018 版在設置廚房自動滅火設施方面的區別主要在于,新規范在營業面積上放寬了要求。對于其他公建場所或者面積未達到規范要求的,建議有條件的都設置自動滅火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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